我国质量新闻网音讯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通报食物包装袋(膜)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成果,共对太原、大同、朔州、忻州、吕梁等五个区域的18家出产经销企业的25个批次的食物包装袋(膜)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,合格24个批次,抽样合格率为96%。
本次检查中发现,由山西亚希印业有限公司出产的200×150×0.085 一般级型食物包装袋,其溶剂残留量超支。食物包装袋国家标准规则溶剂残留总量不该大于5.0mg/kg,苯类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。这种溶剂残留量超支的包装产品,在运用的过程中极易将残留的有毒有害溶剂渗透到内装的食物中,然后造成对食物的污染,长时间过量食用此种食物,会影响人体健康。
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反映出的问题,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各级质监部分严厉依照有关法令、法规,本着“扶优扶强、打假治劣、引导消费”的准则,仔细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作业。